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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党纪学习教育】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内蒙古工业大学“红石榴”宣讲团教学实践基地第一课开讲啦!

作者:程婧雯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23 14:37:47 打印 字号: | |

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、见行见效,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4月25日,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邀请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、教研室主任、“红石榴”宣讲团指导教师乌永胜为包铁法院全体干警讲授“红石榴”宣讲团教学实践基地第一课:《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永葆自我革命政治本色》。

乌永胜老师结合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从深刻认识此次修订的重要意义、修订亮点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,并通过“新旧对比”“典型案例”等方式讲授如何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。帮助大家对《条例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、更深入的理解,让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,警醒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,筑牢廉洁防线,不断坚定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。

通过此次专题讲座,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《条例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,深刻认识到遵守党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进一步树牢纪律观念、强化规矩意识,做到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始终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。

 

责任编辑:包铁新媒体工作室